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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武军:雅俗共赏“相互保”(2)

2019-03-08 19:23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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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们来谈谈相互保的“共赏”,也即供给和需求要相匹配,才能真正体现出其价值。实际上,从以上的分析已经可以得知,相互保既具有合法合规的“出身”保证,又原始化地体现了保险互助的本质含义,更有现代依托大数据的精算技术作支撑,同时具有互联网的多种特性而使得老百姓更易理解和获得专业性极强的产品与服务。客观地讲,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具有了高度的匹配度。那么,相互保作为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真正贴近老百姓的真实需求呢?因为我们知道,创新的目的是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相互保恰恰迎合了当前普通老百姓对于重大疾病的保障需求。从国家政策面来看,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到“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概念的提出,无不体现出国家对老百姓对于健康需求的关心。从老百姓自身需求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老百姓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对更高生活品质亦提出了巨大需求。同时,由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横在众多中国老百姓面前的一道坎,以及重大疾病的发生已经有年轻化的趋势,在需求方已经表现出对重大疾病保障的强烈需求。作为传统重疾险的重要补充,相互保在“共赏方面”亦得到了显著体现。

  当然,对于创新型的互联网保险产品“相互保”是不是就没有缺点呢?辩证地看,其缺陷也是明显的。比如,入门门槛虽然保证了精算定价的准确性和项目运行的稳定性,但是却把一部分对重大疾病保障具有潜在需求的人群排除在外了,这一点在保险的准公益性上体现得不十分显著。再者,后置保费虽然减轻了加入项目人群的当前成本负担,但后续的保费分摊由于赔付频率的问题却隐含了成本的不确定性。最后,虽然进入退出自由,但很可能会增加加入人群的“信用违约成本”,因为一旦发生极端情况,加入人群实际承担的保险成本过高而拒绝分摊的时候,其“信用违约”将记录在案。

  综上,相互保有其非常积极的一面,同时亦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对新鲜事物,不宜捧杀,更不能棒杀,特别是对互联网保险产品,需要客观公正地全面评价。公众要给予创新性产品一定的生存空间,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才能更好地促进保险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推陈出新,也才能更好地满足中国老百姓多样化全方位的保险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