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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时尚产业专家齐聚杭州 商讨时尚产业的法(2)

2019-11-04 03:12栏目:商业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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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少颖律师同样立足于资本,提出不同的资本背后的诉求亦有差异。资本通常分为产业资本和财务资本,财务资本往往追求短期的财务回报,而产业资本则追求在产业中的卡位、互补以及上下游产业的整合。因此在寻求资本帮助时,应当有分类、有目标的去寻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健民律师从时尚行业的视角出发,分享了对于数字化营销的数据保护问题的看法。他从“WiFi探针”、“用户画像”、“精准广告投放”三个角度谈及其与数据保护的关系,分析了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其次,他还通过实务观察对未来做出展望:数据来源更加多样化;规则趋于严格和细化;执法活动常态化;越来越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私人诉讼、公益诉讼。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文娱委员会主任徐晓岗聚焦“危机事件处理”,证明了律师在危机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他谈到,危机事件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事件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性决策的事件。律师具有严谨、敏锐、理性的职业品质以及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成为了应对危机事件的最佳人选。同时,他还提出了对律师工作的四点要求:第一,要精准简短;第二,要充分考虑各方市场;第三,重要的定义或表述须精确;第四,适当弱化法律。

  浙江理工大学时尚与艺术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倪龙燕博士立足当下网红经济的热点,重点分析了主播跳槽的违约责任研究。她首先对比了传统直播与“短视频+直播+电商”的新型直播模式的异同,提出三种类型网络直播:主播自发开播、平台活动招募、经纪公司及公会合作招募。其次,她对网红跳槽问题进行解构,分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要件,划定责任范围,使听众对网红主播跳槽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

  青年优秀首饰设计师王兆绅就自己的实践经验谈了自己对于时尚产业的看法。他认为对比国外的时尚教育,国内的学校应该以一种更加开放、大胆的姿态去面对时尚产业,学生也应当更加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设计对潮流的引领作用。

  惟妙惟品牌发展公司创始人于天主要谈及了IP形象二次授权问题。 他认为,IP形象的二次授权在当前产业屡见不鲜,其中“Disney”、“Marvel”等都是成功案例,成功的IP形象会获得巨大收益,但前提是要妥善处理IP形象的授权问题。例如我国前段时间风头正热的“哪吒”,由于没有将IP授权的相关问题夯实到位,使得收益大打折扣。对此他还认为,在IP授权问题上,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保驾护航。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珠宝与时尚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研究院孙捷教授分享了有关创权以及对时尚奢侈品界行业的独到见解。他提出要在大时尚语境下,整合文化、创新艺术、美学商业等来实现设计当代性。同时他还提出,时尚行业属于文化创新产业,其与科创有明显不同,要自上而下进行。

  V/COLLECTIVE Ltd.创始合伙人、时尚艺术产业融合顾问及业界代表董珊洁重点谈及了品牌的关键。她认为品牌与设计师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品牌可以通过艺术家的设计来提升销量、品质,而艺术家也同样可以通过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此外,她认为任何一个品牌都不能忽视创意,更不能一蹴而就,应该用自己的品牌传递给消费者设计理念、价值观。只有这样中国品牌才能越做越好,越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