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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集团针对副总裁樊百乐解职事件发布声明

2019-10-16 20:34栏目:商业时尚

10月16日,时尚集团公开发布声明已于9月24日与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之一是其入职履历造假,在没有律师证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律师,同时其负责的新媒体业务严重不达标。

此外,樊百乐的董事身份于今年3月10日就已被股东依照公司法和章程予以撤换,工商变更手续未完成不影响董事身份已被撤换的事实和法律效力。

时尚集团针对副总裁樊百乐解职事件发布声明

而就在10月15日,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就一个月以前“被宣布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声明。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位为公司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单方面行为。

据界面时尚报道,此前,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24日曾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出发布的《人事变动通告》。而在发布《人事变动通告》两天后,樊百乐便以《律师函》的形式作出了回应,指出此次解雇未经董事会批准,违反了企业法和公司章程,且损害了其个人名誉。

天眼查数据显示,时尚集团运营主体为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7年,注册资本约817万,法定代表人为刘江。而在2018年3月的一条变更记录里面,樊百乐正式出现在董事(理事)、经理、监事的名单中,与此同时,苏芒退出。

樊百乐目前在多家公司里面担任高管,除在北京芭莎星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外,还在北京米蔻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时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尚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此外,也在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北京蒙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据界面时尚报道,造成这样高管层对峙局面的根本,还是因在董事长刘江去世后,时尚集团层面至今依然无人主持大局。2019年3月9日,时尚集团前董事长兼总裁刘江因病去世,享年62岁。而无论对于集团内部还是时尚行业、社会大众来说,他一直是时尚集团的权力中心,但显然在刘江过世后,原本的多方利益平衡被打破。

此前,三声还披露了由邢文宁(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刘冰(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出的《关注函》。该关注函指出这场针对樊百乐的卸职行动“是无效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樊百乐一边。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