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人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
2019-09-29 21:36栏目:商业时尚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12027号
邓永豪: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明霞、原审被告邓永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120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56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56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驳回李明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邓永豪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李明霞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