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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背后:有拍者“捕捉”时尚女孩牟利(2)

2019-05-23 08:40栏目:商业时尚

  一家旅拍摄影工作室的人说,虽然拍照不挣钱,但是这些照片可以增加自己账号的粉丝和点击量。粉丝上去了,也可以得到约拍的机会。一名在短视频平台拥有上万粉丝的拍者直言,“有人一年上千万,有人投资穷光蛋”。在他的短视频账号中,记者看到一些街拍视频左下角有广告的链接。

  一些拍者说,拍完了女孩,如果有想要照片的可以加好友发给她,很少有女孩要求删视频的,但如果被要求删了无所谓,这行并不在乎。

  ■ 法官说法

  存在侵犯肖像权公式

  朝阳法院双桥法庭法官尹航介绍,时尚之外的法律问题不可忽视。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拍者将被拍者上传到网络上,利用流量营利,是一种“隐形的营利”,可以认定侵犯被拍者的肖像权。

  尹航称,以往审理的侵权案件中,被告网站会辩称没有营利,但因为有大量的点击量,法院最终会认定营利。

  尹航表示,目前此类侵权,名人明星诉诸法律的比较多,普通人很少,因此提醒被拍者,一旦发现被侵犯肖像权,及时固定电子证据。

  尹航法官还建议被拍者及时检查所拍内容,看对方是否有骚扰的嫌疑,比如对隐私部位进行特写。尹航介绍,日前网络上便有一起维护隐私权的案例,一名女网友在街拍摄影师开设的微博账号上发现,自己隐私部位特写被放在网上。

  尹航指出,正常意义上的街拍,摄影师关注的重点在于捕捉时尚达人们服饰搭配,但不乏有些人利用先进摄影设备偷拍路人的胸部、臀部,这就涉嫌侵犯隐私权。

  尹航介绍,街拍中可能还存在“陷阱”,此前网上公开的案例中,有女子在逛街时受邀免费街拍,后对方自称是传媒公司,想约她做兼职模特,最后该公司以女子需要包装为由,陆续骗取她各种费用数万元。

  尹航也提醒拍者,未经被拍者许可不得用于营利,转载使用也要符合法律规定。

  新京报记者 刘洋 实习生 陈婉婷 徐丹


(责编:王仁宏、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