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购买“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提示性公告
2021-01-23 18:04栏目:新闻
关于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号)购买“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提示性公告
2005-12-27 14:56:17
根据《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号)说明书》、《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号)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的投资品种”。
为提高投资收益率,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号)于2005 年12 月26 日,以1400 万元认购“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下称“莞深专项计划”)14 万份份额。认购金额占认购日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号)资产净值的2.82%,认购份额占莞深专项计划份额的2.41%。
莞深专项计划的存续期为十八个月,预期收益率3.0-3.5%,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成立后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交易。因此,投资莞深专项计划的风险可控,收益可期。
莞深专项计划的管理人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 号)的管理人为同一人。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