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内四提房地产税法 正抓紧完善草案(2)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的表述为“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原因在于“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记者有关“房地产税法进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都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一般也要先经常委会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经济所所长贾康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按照工作安排,房地产税已提上立法日程,但是何时启动审议还要等待官方公布。只有等人大一审之后,房产税草案才会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今年1月21日,国是直通车发布《房地产税要来了?专家预计法案今年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2019年税收立法的工作任务依然很重,或将有多个重要的税种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不排除有房地产税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