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最高降幅达96%?原来是因为国家级“团购”
山西省清徐县大北村村民岳乐保和老伴,都是多年的高血压患者,需要常年服药。2019年12月1日,到镇上的卫生院门诊就诊开药时,他发现吃了很多年的马来酸依那普利片降压药,由原来的每盒25.02元,降成了8.93元,省了不少钱。
之所以药价降了下来,是因为自2019年12月1日起,山西省开始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新政策,通俗来讲,就是国家组织全国各地的多个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带量采购,“团购”药品,以量换价。
其实,不仅是岳乐保,也不仅在山西,最近全国范围内很多患者到医院看病时都发现,有一些药品价格比原来低了很多。这背后的原因就是,继2019年4月份“4+7”11个城市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之后,最近试点全国扩围的正式实施。这个范围包括全国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也可自愿参加,可以说涉及到全国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这一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落地。
根据2019年9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名单,涉及25个药物品种,与联盟地区2018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药价平均降幅为59%。
药价是怎么降下来的呢?关键在于药品的量、价挂钩,而在此前,量和价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脱节现象。
在联盟集采之前,各省都已经有药品采购平台,医药企业的药品中标后,按说应该进入这样的一个流程: 药品中标、进入医院、临床使用、及时回款。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药品招标时往往只明确招标价格,对采购数量并不明确,这种情况下,药企即便中标,要达到实际的销售量,还得跟以前一样,需要医药代表等营销人员做“工作”。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说:“由于没有彻底地把中间环节切掉,(医药)企业仍然还需要配更多的营销人员,让营销人员去做工作才能保证这个(卖药)量。”
量价不挂钩,就导致带金销售,依然是医药销售的主要模式。以2017年和2018年为例,多家上市药企的公开财报显示,销售费用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占到了总营收的50%以上。不合理的中间环节,都附加在药的价格上,成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构成元素,带金销售也备受诟病。
在这个背景下,国家启动改革。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出台,这个方案最大的特点在于明确了量和价的关系。
首先,带量采购,总量巨大。团购上升到国家级,联盟的各个医疗机构,会拿出自己总用药量60%—70%的份额;接下来,保证用量,招采合一。招标后,使用端,也就是医院等医疗机构必须完成自己承诺的用药额度;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不仅如此,最后保障回款。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预付30%的货款,同时监督最终回款。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形成了闭环,中间不合理环节被取消。
量价挂钩,采购方以量换价、医药企业以价换量。对医药企业中标的要求是:报价不能高于历史最低销售价格,同种药品,在保证质量和产能的前提下,报价低者中标。
制度设计出来,迅速进行试点。自2019年4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等7个副省级城市,加起来是11个城市,也就是俗称的“4+7”试点。
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5种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涉及到8个科室。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剂科主任吕迁洲说:“当(开药)打出这个通用名的时候,可以看到4+7中标的品种在我们医院是被要求优先使用的,这样就从行政、管理、技术或者是学术方面,保证有一个使用的方便。”
这个量价挂钩的制度设计,实际执行状况如何呢?
首先是量。根据国家医保局数字:截至2019年10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试点城市采购量22.7亿片,采购金额31.6亿元,累计完成采购量达约定采购总量的141%。
再来看价格。2018年底,“4+7”试点25个品种,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2019年9月,全国扩围,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相比,平均降幅25%。
再来看中间不合理流通环节的费用。某家医药企业,中标2018年底“4+7”带量采购,其上市公开财报显示:2019年上半年销售费用比2018去年同期减少15.18%,具体数额是8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