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与会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是闭门设计、凭空想象出来的,更不是照抄照搬别国的制度体系得来的,而是从党领导人民历经艰辛曲折创造的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中得来的,尤其是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得来的。这一制度体系,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传承了5000多年中华优秀文明成果,又吸收借鉴了近代以来各国政治文明成果特别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更凝结着近100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心血,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的科学总结和提炼升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国家治理各个方面。与会同志指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的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有利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能够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能够把我国军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等等。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需要推动制度创新。与会同志指出,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建设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把握守正与创新的辩证法,既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能脱离世界文明发展的轨道,要尊重制度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学习借鉴各民族创造的优秀制度文明成果。
三、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与会同志认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制度是否优越和成熟,是否成型和先进,归根到底要用治理的效能来说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狠抓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深入学习好、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出治国安邦的巨大效能。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与会同志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而居于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这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一条根本经验就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切实提升制度执行能力。与会同志指出,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决定》对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释放了着力加强制度执行的强烈信号。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强化制度意识,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让严格执行制度、善于在制度轨道上推进事业者上,让违背制度、破坏制度者下,树立鲜明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