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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 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经验(2)

2019-08-04 10:26栏目:新闻

  新中国成立前夕,西方霸权国家就有人提出从内部改变中国政权的设想。此后,颠覆社会主义中国成为其“和平演变”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苏东剧变后,他们更是把中国作为“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的重点目标,尤其把争夺军队作为斗争的一个焦点,千方百计对我军实施“政治转基因”工程,打着“民主政治”“公器公用”的幌子,别有用心地制造和鼓吹种种错误舆论,妄图对我军拔根去魂,把军队从党的旗帜下拉出去。在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中,我们党大力加强军队的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军魂教育,旗帜鲜明地批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筑牢官兵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坚决铲除内部的野心家、阴谋家和两面派。面对把个人权力凌驾于党和人民的权力之上、妄图篡夺军队领导权的个别野心家、阴谋家,我们党牢牢掌握着枪杆子,决不让其得逞。例如,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领导全军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定力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彻底肃清郭伯雄、徐才厚流毒影响,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军队健康肌体的病毒,打好思想和组织清理两场硬仗,除恶务尽,不留隐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新时代,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尖锐复杂的斗争,面对敌对势力对党的绝对领导的干扰破坏,全军官兵必须铸牢军魂,军队高级干部必须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做对党最赤胆忠心、最听党的话、最富有献身精神的革命战士,确保全军始终同党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权威,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

  3.以完善制度体系巩固政治优势

  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建军之本、强军之魂。70年来,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日臻完善,形成了包括坚持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实行支部建在连上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上顶天、下立地,横到边、纵到底,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提供了坚如磐石的制度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把党指挥枪上升为国家意志,如何通过完善制度永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本色,成为我们党亟须回答的现实课题。1954年4月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总则(草案)》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保卫祖国、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人民军队”,“确定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同年5月15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宪法修改草案〉中规定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设立国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决不是取消或削弱党对军队的领导”,“党的中央军委和国家的中央军委实际上将是一个机构,组成人员和对军队的领导职能完全一致”。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2014年4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请示报告、督促检查、信息服务三项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大将党章总纲里“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中的“领导”修改为“绝对领导”,同时首次把“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写进党章。2017年1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意见》,对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提出明确意见,作出部署安排。

  制度问题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才能最持久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才能最有力地批驳和防范错误思想的干扰、敌对势力的破坏。同时,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不断涌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军队使命任务拓展新要求,人民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实现了革命性整体性重塑。随着新型作战力量发展和部队现代化发展,党组织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形势下,更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制度机制,改进领导方式,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制胜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