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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企业科创板上市 如何防止跨境资本波动和不合规

2019-07-23 04:08栏目:新闻

  近日,上交所科创板发行机制正式启动,市场上对科创板的讨论热度高涨。由于科创板明确允许红筹企业通过IPO或发行CDR的方式登陆科创板,这意味着海外上市的我国优秀新兴企业有更多机会回归,有助于国内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享受企业快速发展的红利,但同时也必然对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带来新的影响与挑战。

  红筹企业回归常用两种方式

  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主要包括红筹架构企业和红筹股企业。红筹架构企业是指已搭建红筹架构但未实现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红筹股企业是境外注册、境外上市,但由境内股东实际控制,且主要业务和净利润都来自于境内的企业。

  红筹企业常用回归方式有两种:一是红筹架构企业通常会选择拆除红筹架构在境内A股IPO。二是红筹股企业若选择不拆红筹架构,回归方式包括联通模式(红筹股公司在境内设立子公司发行A股)、A股模式(红筹股公司直接在境内发行A股)以及CDR模式(红筹股公司将部分已上市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再由境内存托银行发行相应的存托凭证并在A股市场上市)。若选择拆除红筹架构就是通过红筹股私有化退市在境内上市的方式回归。

  客观地看,由于CDR只是解决红筹企业难以直接在A股市场上市的暂时折中做法,红筹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都是境内企业和个人,主要业务和资产集中在境内,若采用CDR模式运行,必然会出现红筹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融资并且在内地进行资金运作,但是多一步存托手续,显得较为麻烦,因此长期而言,红筹企业将更愿意选择境内发行股票回归上市。

  红筹回归的资金挑战

  与境内公司上市不同,红筹企业不管是发行股票还是发行存托凭证,都可能涉及境内投资者的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出入境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现有外汇管理框架下没有清晰的规定,因此红筹回归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私有化溢价可能造成跨境资本波动以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问题。企业若选择私有化退市,将会涉及数额较大的外汇使用;还存在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以较高溢价进行现金回购的情形,如阿里巴巴选择比停牌收盘价溢价46%的上市发行价作为回购价,私有化回归使用资金达185亿~190亿港元。若更多的红筹企业选择私有化退市,可能造成一段时间内跨境资本的波动。

  另外,私有化要求企业有充裕的现金流,可能还存在自有现金不足的情况下,以内保外贷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存在一定违规风险。如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股东作为担保人以银行内保外贷资金的渠道为境外上市公司私有化退市提供过桥贷款,尽管并无直接违反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但由于一般办理该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受总行指派完成,以总行信用作为隐形担保,存在一定违规风险。

  二是对境内个人持股和企业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监管空白。直接发行股票的模式下,众多境内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将成为红筹企业的直接股东。在现行外汇管理模式下,境内个人合法持有境外公司权益只有办理登记等路径才能实施,现行适用于境内机构的对外投资监管体系,主要是针对境外的项目投资,还涉及发改、商务等部门。直接持有境内上市红筹企业的股份的适用法规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