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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黑中介套路:低价诱骗租客制造违约逼迫租(2)

2019-07-18 10:30栏目:新闻

  法官分析认为,大学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奔波于毕业和找工作,没有充分的时间对中介公司仔细甄别,社会经验较少,对租房市场了解不多等,都是被骗的主要原因。外地来北京找工作的年轻人面对北京较高的租房价格,希望多寻找一些报价比较低的中介。黑中介算准了这种心理,常以低价为诱饵,等被害人上钩。因为人生地不熟,被害人迫于威胁,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这也助长了黑中介的嚣张气焰。

  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梳理,北京三中院发现黑中介的敲诈勒索行为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套路:首先,他们会根据年轻人喜欢网上找房的习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并精心制作照片,让房源更具吸引力。

  其次,租客电话联系后,中介人员会催促租客尽快现场看房,并以“最近有优惠”等诱惑租客。当租客询问除了房租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时,往往会承诺绝无其他费用。此外,还会声称自己是正规公司并经营多年,或者以拉关系、套近乎的方式让租客放下戒心。

  成功签约后,黑中介会千方百计制造租客违约,索要不法利益。比如租客入住后,会再让其缴纳超出约定的费用,或者以租客扰民等各种借口索取违约金,不缴纳就威胁租客要被赶出房子,且定金不退。

  最后,当多数租客认识到黑中介的不法企图,并提出异议时,黑中介则会通过半夜敲门、堵锁眼等方式,对租客进行滋扰并施加压力,让租客搬离,或者虚假承诺可以退房租但需要公司审批,要求租客先行搬离等待退钱。待租客搬离后,便直接拉黑微信、拒接电话。

  对于当前房屋交易市场存在的乱象,北京三中院建议,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客户服务,通过各种机制手段,加强对上传房源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对曾因不诚信经营行为被投诉的中介公司、中介人员进行“拉黑”和禁言,担负起信息平台的责任,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

  此外,还建议工商和住建部门加大对房屋中介领域的执法力度,有效监管,对中介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和整顿,必要时应责令退出市场,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犯罪线索。

  法官提醒,租房者应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黑中介的相关套路,谨防掉入陷阱。寻找租房信息时,应通过正规房屋中介公司,不要轻信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尽量到房屋中介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咨询、办理租房业务,并核实中介人员的身份。此外,应当在相关政府官网查询中介机构有无备案,是否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

  在租房前,应了解相关区域的房屋租赁价格情况,在网上筛选租房信息时,切莫轻信租赁价格明显偏低的广告,警惕不法人员套近乎、拉关系的行为。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涉及的房租价格及各种费用、违约责任、转租弃租规定等。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法人员以暴力或威胁手段索要承诺价格以外的费用,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