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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公务员招录要2年以上基层经历 四川出台10条新规(3)

2019-04-05 21:38栏目:新闻

  七、大规模开展乡村实用人才培训提能

  开展“一村一幼”教师培训提能,5年内对基层所有学前村级教师全部轮训一遍。

  开展“一村一医”“一乡一全科”培训提能,5年内实现深度贫困县在岗乡村医生全面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

  开展“一户一名技术能手”培训提能,5年内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中每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掌握一门就业技能。

  开展乡村旅游规划师、乡村旅游工程师、乡村旅游技术员、乡村建设规划师、乡村社工师、乡村文化志愿者等专项培训。

  八、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

  支持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大事业编制统筹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

  推动在基层教育、卫生、农业、林业、科技、宣传文化等领域和行业实行岗编适度分离,对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管校用”,其职称评定在统一管理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考虑、择优评定,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基层相应待遇。

  九、实行基层人才评价特殊支持政策

  建立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增加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统一或硬性要求。

  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在教育、卫生、农业、工程、新闻出版广电等系列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评审制度,所获资格在所在县或同类县有效。

  拓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对在乡镇事业单位同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及以上的,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本层级最高等级、岗位数额限制;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可受聘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十、逐步提高基层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落实和完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基层一线干部人才的薪酬待遇。

  在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选拔中开设基层专项,在推荐、申报评审国家和省级人才奖项、科技计划项目时,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倾斜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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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近年四川有何努力?

  1。 2014年印发《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

  每年为 “四大片区”贫困县(市、区)和各市(州)的县农村学校招录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共计1.5万名;为农村中小学招聘补充“特岗教师”1.8万余名,基层学校空编率从2014年10%以上降至目前不足6%。大幅提高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2014年以来,全省新增中小学正高级和高级教师4万余名,其中农村教师占60%以上。

  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为基层引进卫生人才近4000名、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人才6500余名;引导1万余人次医师到基层执业开展多点执业;全省共计8342人取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524人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77人取得基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2017年底启动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

  全面实施人才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招引、人才援助、人才稳定“五大工程”。2018年,首批招录4945名大学生和乡村实用人才开展定向培养,分层分类培养农村实用人才9.3万余名,选派74个团队370余名专家开展科技扶贫万里行,选送958名专业人才赴外学习锻炼。截至2018年底,除为定向培养大学生、特岗教师等预留编制外,全省深度贫困县事业单位基本实现满编运行。

  3.2018年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鲜明重基层用人导向,建立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人才,其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支持教育、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所获资格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所属单位有效,对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在省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中开辟贫困地区专项或建立单独评审通道,符合调条件的给予重点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因政策倾斜因素获得人才称号、人才项目等,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跟随人员向所在区域外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