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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一十字路口错划“双黄线” 两车相撞责任该谁担?

2019-04-01 14:01栏目:新闻

  华商报讯(记者 尤洁 摄影 邓小卫)一辆车正常靠道路内侧双黄线直行,前面却出现一辆准备直行横穿的车辆,两辆车发生碰撞。根据路口地面标识指示,两辆车都是正常行驶,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两个车主都蒙了。

  南北向有双黄线 东西向指示可直行

  “奇怪”路口两车碰撞,责任算谁的?

  3月23日下午6时50分,杜先生沿西安市高新二路由南向北行驶,经过与光远路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白色车辆发生碰撞。

  “经过十字路口时,我准备继续沿着高新二路向北直行,这时右侧光远路有一辆白色轿车从东向西驶出,进入路口与我的车发生碰撞。”杜先生说,“高新二路中间有双黄线,从光远路驶出的车辆直行或左拐会压到路中的双黄线,所以我认为不会有车从光远路驶出,而白色轿车速度又很快,我没来得及避让。”

  杜先生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前来处理。民警表示,由于白色轿车车主直行会压双黄线,所以车主张女士全责。“3月25日,我和张女士到高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又表示由于光远路有标识表示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及右转,所以我与张女士同责。”

  杜先生觉得不合理,询问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秩序中队,工作人员称:“路中的双黄线划得有问题。但该处双黄线由高新区市政施划,得询问市政工作人员。”

  白色轿车车主张女士昨日告诉华商报记者,光远路进入高新二路的路口有允许车辆直行及转弯的地面标识,“秩序中队工作人员表示,从光远路进入高新二路可以正常直行和转弯,但高新二路中间不应该有双黄线。”张女士说,她的车相对于杜先生的车辆来说,属于右方来车,按交通法规杜先生应该避让。由于双方各持己见,事故责任认定未达成一致。

  高新交警:双黄线不得逾越

  高新市政:划错了,将连夜清除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市高新二路与光远路十字路口,看见从光远路进入十字路口的地面上划有可以直行、左转及右转的标识。而在高新二路道路中间,划有明显的双黄线,双黄线长度至光远路路中心偏南处停止,随后有缺口。

  记者看到,光远路是条由东向西的单行道,车辆由光远路驶入十字路口时左转或直行均会压到路中的双黄线。如果在缺口处左拐或直行,则要逆行。

  昨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了解到,高新二路与光远路十字路口双黄线由西安市高新区市政配套建设有限公司所划。民警表示,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并提醒说,若路中间为清晰的双黄线,按照规定一定不能越过。对于光远路上为何会出现可以左拐、直行、右拐的指示标识,民警表示会去现场核实。

  昨日,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高新二路与光远路十字双黄线是2018年9月施划,“当时路两侧有围挡,工人划线时没注意划过了,围挡拆除后没注意到双黄线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晚上就会清除干净。”

  杜先生质疑,错误的交通指示标识误导了驾驶员,难道要由驾驶员来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