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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名誉案胜诉是怎么回事?背后原因详细始

2019-03-19 18:04栏目:新闻

  关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问题,法院综合考虑杨女士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精神损失4万元。至于直接经济损失及金额,因张艺兴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而张艺兴为维权而支出的公证及律师费,属合理费用范畴,法院依法确定赔偿1万元。鉴于杨女士在庭前已赔礼道歉,且张艺兴当庭撤回此项诉求,法院不持异议。

  另外,法院认为微梦创科公司未直接发布涉案内容,且该公司应当事人申请,在诉讼中披露了涉案账号的注册信息,履行了平台义务,张艺兴也当庭撤回对该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准许。

  判决后,张艺兴代理律师与其本人沟通后,表示服从裁判结果,并表示鉴于杨女士在庭前已发布诚恳的致歉微博,考虑到法院查证的其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不再要求杨女士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希望她引以为戒,依法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杨女士诚挚致谢,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遵纪守规的良好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