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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小区廉政调查:4人承认分得500元 街道办责令整改(3)

2019-09-12 11:11栏目:美食
TAG: 整改

  发工作补贴的补充规定

  未经业主大会表决

  针对部分业主反映的业委会违规发放工作经费和补贴问题,石雁儿社区在调查中发现:2012年12月,该小区业委会公布办公经费开支规定,每人每月发40至50元电话费和茶水费等工作补贴;城内短程出差办事(交通费、茶水费)每人每次20元。2016年4月,调整为每人每月发40至60元电话费和工作补贴;城内短程出差办事(交通费、茶水费)30元;新增召开业委会讨论小区管理到会委员每人每次补助20元。2018年12月,规定业委会每年电话费4000元,根据委员通话量酌额发放到人;城内出差(交通费、茶水费、误餐费)每人每次40元;委员履职和参会分别补贴30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这几份补充规定都只是在小区里进行了公示,并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来决定。”万军表示,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补贴,由业主大会决定。

  进展

  街道办责令业委会整改

  限期退还虚报资金,警方介入调查

  9月6日,乐山市中区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已经向天韵城小区业委会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称,业委会在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作经费开支无业主大会表决的依据;业委会2018年6月购置儿童游乐设施账目与实际购买金额不符。

  该通知书称,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责令该业委会15日内整改:退还无依据发放的工作经费和补贴;退还购置儿童游乐设施虚报的差额部分资金。

  对此,张公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义表示,业委会委员在小区工作中付出了一定的时间、精力,有适当补贴也在情理之中,但前提必须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如果补贴标准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则是无效的。

  针对该小区业委会购买二手滑梯账实不符问题,郑义介绍,已经查明的部分虚报资金将督促相关人员限期退还。石雁儿社区党委书记万军认为,对于尚不能完全查明的差额部分,业委会主任和出纳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目前,张公桥派出所已经介入进一步调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