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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物 不能景区热门就店大欺客

2019-08-17 08:11栏目:美食

连日来,上海迪士尼因禁止游客自带食物进园,并翻查游客背包上了热搜。然而这已经不是上海迪士尼第一次被指侵犯消费者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受尊重权。即使迪士尼乐园有相应的游客规则,但也应以保证消费者权益为前提。

年初,因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自带食物进入园区,需在景区外自行解决或花80元寄存,而被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告上法庭。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成为微博热搜话题。小王介绍, 1月28日,她花了365元购买了迪士尼乐园一日游特价票,并于1月30日前往游玩。但在入口处,园方工作人员却将小王拦下,表示园内“禁带食物”,并对小王的背包进行了检查。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庭。

实际上,2017年时,上海迪士尼乐园发布这项新规定时,就在网上引起了激烈争论。直到今日,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携带食物入园”、“入园需翻包检查”等规定仍饱受争议。因游客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热衷,众多消费者虽反感但最终仍接受了这一规定。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而上海迪士尼一面禁止游客自带食物,一面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对园内食物进行销售,明显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消费者享有受尊重权,而在入园处对游客进行翻包检查的做法也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作为知名景区,上海迪士尼乐园一直备受消费者青睐,但近年来其存在的诸多“霸王条款”却让消费者有了“店大欺客”的感觉。因此,上海迪士尼乐园应更多的考虑消费者的游园感受,尊重法律法规,尊重消费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合理的消费选择。而不是利用景区热度,以消费游客热情的方式来换取更大利益。

上游新闻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