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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要点(2)

2019-04-03 02:39栏目:美食

  5.推进实施海洋重大科技项目。支持8家“山东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加快构建政策牵引、企业主体、应用导向、军民融合、产学研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和协助中科院海岸带所等驻烟科研单位加快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平台建设,围绕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业等组织开展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协同推进沿海、远海、深海产业高效发展。推动莱州湾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以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为载体,扎实推进16个海洋经济创新示范项目,开展项目终期考核,力争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及时跟进和争取第二批创新示范项目政策。

  6.加速海洋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在烟台市水产研究所基础上组建烟台市海洋经济研究院,按照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的目标,建成立足烟台、辐射山东的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经济体制改革和海洋强省战略的重要平台。扎实推进国家级鱼类产业技术体系、省刺参、鱼类、贝类、藻类创新团队工作。落实山东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20条”政策,开展渔业科技进村入户活动,指导渔业关键技术培训。加强水生生物疫病防控,推行水产品疫病防控新模式新技术创新示范。加强海洋与渔业标准体系建设,建设海洋装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海洋生物技术标准和生态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制定发展急需、切实管用的高质量标准。

  7.加快引进培育海洋高端项目。充分发挥涉海重大项目对海洋产业的支撑作用,抓好海洋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和“双招双引”工作,提升开放型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海洋经济利用外资水平,面向世界500强和行业领军的涉海企业,突出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加快引进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发展后劲足的重大海洋产业项目。抓住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契机,支持以多种形式合作建设特色海洋经济园区,把园区打造成为招引项目、承接产业的有力载体,加强与韩国海洋工程装备、船船、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对接,打造海洋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新高地。

  四、在优化海洋综合管理服务上狠抓落实

  8.坚持科学管海。聚焦海洋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机制弊端,全面提升海洋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智慧化水平。组织开展海域本底调查和海域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掌握海域底质和开发利用现状资料,摸清养殖用海和投石造礁等底数,确定养殖用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制定处理方案,为海洋牧场等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用海空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精神,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加强海域动态监管,做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监视监测;做好海岸线修测工作,年内完成海岸线与零米等深线之间重叠区域修测和“身份”确定工作。

  9.保障重大项目用海需求。根据国家政策和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安排,梳理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明确年度目标、产业准入、生态修复等保障措施和处理方案,积极稳妥加快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协调推进历史性违规用海处置后合理利用,争取有序落实我市提报国家安排的重大战略性项目用海需求,保障万华裕龙炼化一体化项目、烟台西港区原油码头和LNG接收站、中核烟台浮动式核能示范等重点项目用海。

  10.参与建设“智慧海洋”。推动“互联网+海洋”融合创新发展,参与构建“山东省海底观测网”、养殖渔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完善海洋牧场观测网,建立海洋牧场大数据中心,融合各类海洋信息资源,提升海洋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渔业通”信息化平台作用,完善专家队伍、鱼病远程诊断、渔业信息等数据库。加快建设“烟台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有效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借助疫病防控中心远程诊断平台,健全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网络,推进渔业病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