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整合涉农资金 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滨州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工作要求,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乡村振兴资金保障的关键一招。2019年,累计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内资金33.56亿元(含省直管县),其中省以上财政22亿元,市财政4.28亿元,县财政7.28亿元。
改革涉农资金设置体系。滨州市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全部注入乡村振兴“资金池”,统一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共统筹整合了分散在22个部门的35项涉农资金。同时,以市级统筹整合带动全市统筹整合,实现各领域、各级次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两个全覆盖”,从源头上破解“上面不整合、下面整不动”的难题。
改革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由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按照“统一整合、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考核”的原则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提报需求、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切实打破资金局部化、部门化的固有格局。比如,之前农田整治方面涉及高标准农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7类项目,现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统一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尽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
改革涉农资金分配方式。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的管理模式,各县市区能够依托规划自主确定项目,统筹安排资金,不仅增强了县级政府自主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而且一些过去由于资金困难而始终无法推进的项目也得到了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