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16条”措施专项整治冬季旅游市场(2)
对网络在线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搜索,归集网络旅游市场主体、网络旅游合同、网络旅游广告等信息,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
11、加大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力度
配合省旅游主管部门制定、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旅游合同。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内容,重点规范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旅游者合法权利的不合理、不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12、做好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综合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手段,依法公示旅游企业失信信息,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13、加强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的宣传贯彻工作
联合当地文旅部门在辖区主要景点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培训活动,免费发放省局编辑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协调当地文化旅游部门在辖区内贯彻实施地方标准《民宿服务质量规范》,在重点景区对《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旅游旅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26361-2010)和《冰雪游乐区安全防护规范(DB23/T1558-2014)》三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多渠道开展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站有痕。
14、加大案件督办力度
组织依法查处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15、开展冬季旅游体察活动,发布消费警示
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冬季旅游体察活动,主要采取自由行和随团旅游方式,亲身体察并发放问卷,重点体察合同规范情况、履约情况以及旅游中是否存在强迫购物、欺诈骗销等问题。针对体察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约谈旅游业经营者,教育经营者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16、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属于涉旅投诉范围的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直接拨打12345热线反映,或第一时间分转到旅游主管部门,由旅游主管部门按照旅游纠纷先行赔付办法处理。在重点景区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确保从源头解决游客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