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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安排,不能只算“旅游账”

2019-12-01 17:37栏目:旅游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发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五一”放假延长到了5天。“这是一个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讯号。”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博士一直以来都强烈主张恢复“五一黄金周”,2020年全国的放假安排一公布,他就迅速意识到“这是国家相关部委的尝试,很有可能是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前奏。”(11月28日《成都商报》)

  自2000年国庆节正式启动“双黄金周”制度以来,从20年前的欢欣鼓舞,到如今多角度解读和审视,集中式休假的“硬伤”,带给国人的痛感越来越强烈。特别是,黄金周的拥堵,挪假的折腾,让人苦不堪言。鉴于此,自2008年开始,取消了“五一”黄金周,只放3天法定假,放假安排更加合理。如此语境下,对于2020年“五一”假期延长至5天,有专家解读为“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前奏”,显然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心态。

  不可否认,“双黄金周”制度实行初期,曾给从未享受过长假的国人,带来了短暂的惊喜。集中式休假,也催生了井喷式消费热潮,拉动交通、餐饮、商业和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但短时间内,数以亿计的人员无序流动,使宾馆、餐饮、交通、治安等方面出现集中短缺现象。不仅火车票“一票难求”,高速、景区拥堵不堪,而且食宿、景点门票等不同程度涨价,增加了百姓的休闲成本。如今,公众对黄金周怀着“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在享受假日福利带来愉悦的同时,“黄金苦旅”也令人望而生畏,无疑降低了国人的休闲质量。

  必须承认,现行的放假安排,仍然存在一定弊端,如集中式休假所引发的“恐堵症”,还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尊重和实现公众意愿,改良休假制度,让公众享受更多个性化、多元化、人本化的休闲方式,显得尤为重要。依笔者之见,应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取消“十一”黄金周长假规定,同“五一”假期一样,改为放假5天;其他法定节假日,保持现有假期不变。

  换言之,节假日安排,不能只算“旅游账”。事实上,设置黄金周,不如用好用活带薪休假制度。比如,不妨试行弹性休假制度,有助于严格落实劳动法的规定,确保公民享有更多的休息空间。首先,应允许公民将法定节假日“零存整取”,自行安排休假时间。同时,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也可以实行“零存整取”的弹性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分流和缓解,集中式休假带来的资源和空间紧张,充分保障公民的休假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