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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引领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2019-07-27 23:48栏目:旅游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并正式公布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以下简称“新国标”),代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新国标将旅游民宿等级由金宿、银宿两个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并明确了划分条件。同时,加强了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旅游需求的多元化和共享经济的发展,旅游民宿业迅速崛起。目前,Airbnb、途家、去哪儿等互联网平台纷纷介入旅游民宿业,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把旅游民宿业作为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8年我国共享住宿业交易额165亿元,比上年增长37.5%;参与房客数为7945万人,从业者人数超过400万。

但在旅游民宿业发展如火如荼的背后,行业无序发展、卫生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开始暴露。早在2017年,我国就发布了首个针对旅游民宿的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其中对旅游民宿的市场准入、客房数量、卫生要求等予以明确,并将民宿分为金宿级和银宿级两个等级,按照环境与建筑、设施和服务、特色打造等三方面标准予以认定。

此次新国标相比2017年的标准,对客房规模和面积进行了更详细的限定,“民宿主人”涵盖了民宿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新国标将“旅游民宿”界定为“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标准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新国标还在旅游民宿等级的划分上作出了创新,将原来的金宿、银宿两个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等级,并明确了三个等级的划分条件。以服务和接待的指标为例,四星级民宿比三星级多了“应提供或推荐多种特色餐饮产品;接待人员应熟悉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的条件,而五星级则比四星级多了“宜提供接送服务,方便游客抵达和离开”的条件。新国标提出,旅游民宿开业一年后可自愿申报评定,近一年应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同一地点、同一投资经营主体只能以一个整体申报。评定合格可使用星级标志,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应复核。

值得关注的是,新国标明确了旅游民宿评定实行退出机制。新国标指出,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星级: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有效投诉;发生私自设置摄像头侵犯游客隐私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取消后满三年可重新参评。

此外,新国标还提出,参评民宿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比如,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在生态环保方面,参评民宿建设、运营应因地制宜,采取节能减排措施,污水统一截污纳管或自行有效处理达标排放等。

总的来看,新国标明确了对旅游民宿业的监管要求,有利于规范旅游民宿业的有序发展,通过旅游民宿的星级评定等方式引领旅游民宿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