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设登记备案制度
上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这是民宿市场如火如荼发展的当下,全国范围内首个由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规章文件,针对民宿的开办条件与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办法》首次设立了民宿登记备案制度,对开办民宿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据了解,民宿作为一种新兴的非标住宿业态,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东目前有3000多家民宿,民宿业已成为旅游产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有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民宿交易市场规模超过200亿元。不过,在民宿商机显现的背后,市场也暴露出卫生、安全等问题。其实早在2018年2月,原广东省旅游局就成立了《办法》起草小组,着手开展《办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历经一年半时间,经过多次调研,征求各职能部门和业界意见,几经修改后最终定稿。
此次《办法》首次设立了民宿登记备案制度。《办法》指出,民宿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民宿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旅游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办理民宿登记工作,办理民宿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民宿登记信息应当与有关监管部门共享。登记的信息包括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等,此外还包括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营业执照等信息。
广州市民宿协会会长戚兴华在《办法》颁布后表示,此次《办法》尤其是对民宿消防管理和民宿登记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指引,解决了民宿业主长期的“痛点”问题,同时还有效规范了民宿的管理和监督。
记者发现,此次《办法》的制定因地制宜,例如在民宿规模方面,就有符合当地特色建筑的考量,如“对利用围龙屋、四角楼等特色建筑或者其他条件开办的民宿,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在相应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前款规定的民宿规模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的特色民宿各不相同,比如广东的碉楼,福建的土楼,浙江的特色小镇,在此开办民宿都各具风格,规模自然也不一样,在一些民宿消防标准制定中,就需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现在已经有个别地级市发布了《民宿管理办法》,针对当地民宿发展特点给出了标准或规范,民宿如何在合法前提下保持个性化经营,也成为业界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