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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威海游玩不料回不去了 没有驾驶证还酒后驾驶

2019-05-16 06:56栏目:旅游

齐鲁晚报威海5月14日讯(记者 陶相银) 5月9日,在烟台工作的杜某驾车到威海临港区来游山玩水,但他没有驾驶证,而且中午喝了酒,驾驶的车也是辆报废车。当天,他被交警六大队民警查获,并于当晚被行政拘留15天。

5月9日下午,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台湾路和开元路交叉口执勤时,稽查布控系统向民警发出警报:一辆即将驶过路口的桑塔纳轿车疑似报废车辆。几分钟后,这辆桑塔纳轿车被民警拦下。检查过程中,民警确认该车属于报废车辆,司机杜某也没有驾驶证,更离谱的是,杜某身上还有酒味儿。经呼气检测,证实杜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办案民警介绍,杜某存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三项违法行为,而这三项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交通法规,酒后驾驶的行为,要被处以罚款10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无证驾驶的行为,要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要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些处罚在交通法规中都是“极刑”。

由于杜某没有驾驶证,交警六大队依法对他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共计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于当晚把杜某送进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