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汇创控股

2019-05-13 09:18栏目:旅游

自愿公告 与汕头市丽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之 独家代理协议

2019-05-10 00:00:00

本公告乃由Inno-Tech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的最新资料。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电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附属公司」)与汕头市丽潮开发有限公司(「汕头丽潮」)订立独家代理协议,据此,该附属公司将为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期间就汕头市海滨路西段南侧建有一个「汕头市潮人码头文化公园」(「文化公园」)外围围墻广告围板营运权及其关连事项,为期二年之独家广告代理。

文化公园项目总面积372,277.53平方米,其中商业配套面积19,213.47平方米,围墻长度为1.2公里及高度为3米,围墻将设置约900块1.2米阔之广告版,该附属公司将全权拥有广告版之营运权,负责寻找广告客户,主要以平面形式之品牌推广广告。

该附属公司需要支付汕头丽潮每年300万人民币之独家经营费,每六个月支付150万人民币一次。该附属公司将指派专人与汕头丽潮沟通协商以处理日常联繫、投诉及各种涉及事宜。

参与汕头丽潮之文化公园项目将为本集团业务带来收益及协同效益,让本集团可开拓新视野,探索与不同业务伙伴合作之机遇。

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所界定之所有有关独家代理协议之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独家代理协议并不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公告交易,而本公司于本公告内披露独家代理协议乃按自愿基准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