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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旅游包车须有四“证”

2019-03-26 10:51栏目:旅游

扬州启动客运市场专项检查  
经营旅游包车须有四“证”  
下周起专项整治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  

 

本报讯 (通讯员 扬运宣 记者 露莎 媛媛) “你好,请出示你的从业资格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这辆车的包车线路标志牌和包车合同。”昨天上午,市运管部门来到瘦西湖西门附近对旅游(包车)客运进行专项检查。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昨天,我市正式启动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3月25日至5月18日期间,还将对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绕路、强行拼客和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出租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正规的旅游包车,除了司机从业资格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外,还需要有包车合同及包车线路标志牌,四‘证’缺一不可。”市运输管理处违章处理中心主任郭伟介绍,包车和旅游客车必须按照标志牌标明的相关事项运营,即在包车线路之内的目的地运营,“同时,我们还将重点检查招揽合同以外的旅客上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昨天上午七点,记者跟随工作人员来到瘦西湖西门附近,在旁边的小路上,停靠着几辆外地牌照的大巴车,工作人员随即上去检查,其中一辆来自黑龙江的旅游包车司机在提供从业资格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之后,借口寻找合同,拖拖拉拉引起了大家的怀疑。工作人员将这辆大巴引导至瘦西湖西侧的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司机推三阻四后拿出合同,却无法提供扬州的包车线路标志牌。

“按照规定,对这类违规车辆,我们将进行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查获的违法经营案例,一律按规定录入‘江苏运政在线’系统,查获的外籍违章车辆,会将违章信息抄告车籍地运管部门。”郭伟介绍,在昨天的首日检查中,工作人员共检查了十余辆车,仅发现一辆涉嫌违法违规营运的客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旅游景区、商业街区、车站、大专院校等地区,继续开展检查工作,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