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关爱给特别的你们做好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消息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对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管理提出要求,包括积极指导孕产妇做好防护和孕产期保健、严格做好发热孕产妇就诊管理、切实保障疑似和确诊孕产妇产检和安全助产服务、加强疑似和感染孕产妇产时管理和新生儿救治四个方面。
《通知》指出,疑似或确诊感染产妇分娩的新生儿需隔离观察。出现反应欠佳、呼吸困难、发热或有其他重症临床表现的新生儿,应当及时转入新生儿救治能力强的定点医院。疑似感染产妇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新生儿可转出隔离观察病区。疑似感染产妇核酸检测阳性的,或产妇已确诊感染的,新生儿应当在隔离观察病区观察至少14天。
湖北
做好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姚鹏 发自武汉 2月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拿出具体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健康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仍承担孕产保健服务的助产机构要落实好孕产妇产检及分娩,不得拒绝或推诿。早孕期、中孕期没有特殊问题的孕产妇,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可以适当延长到医院检查间隔时间。各地在医疗救治及防疫物资的分配上,要向妇幼保健机构倾斜。
《通知》强调,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要对疑似孕产妇实行优先检测、尽快确诊。各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要落实疑似和确诊孕产妇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其优先转诊和治疗。对临近预产期的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各级定点医院要及时提供救治和助产服务,确保母婴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卫健委要立足城乡社区,面向家庭,主动为居家休养的孕产妇排忧解难,精准掌握需求,细致对接服务,提供生活帮助。对有心理干预服务需求的平产妇,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12338妇女服务热线等平台的作用,链接专业社会组织,广泛动员巾帼志愿者,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知识宣讲和心理疏导服务。
把对特殊妇女儿童群体的关怀落到实处
——专家解读《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
2月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有着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如何将通知细则落实?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卫国认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全国妇联领导同志关心指导下,在湖北省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协商基础上,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的通知》,就做实做细疫情期间孕产妇防疫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妇女儿童群体特别是疫情期间需要特别关爱的重点妇女儿童群体的重视和关怀。
王卫国指出,这个文件主责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务实,下一步关键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使党的爱民惠民好政策落实落地。各地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的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学习借鉴湖北的做法,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机制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回应妇女儿童的急迫需求,聚合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联手出台针对孕产妇以及疫情中产生的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疫保护和帮扶救助措施,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救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摆脱困境,及时有效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有需求的妇女儿童身边。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冬玲表示,湖北省的这一举措首先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需要做细做实做小,需要考虑每个人群包括与孕产妇的特殊需求;该举措也是对妇女权益的切实保障,在特殊时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是对妇女健康需求的及时回应,也是给千千万万家庭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