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关切 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亮点多(2)
“看病难”“看病贵”,几乎成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大医院一号难求,基层医院门可罗雀。如何“强基层”,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大难题。“针对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服务薄弱的问题,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网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有一系列的规定。”袁杰说。
——明确规定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调国家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下沉,助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赵宁表示:“现在医改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是强调分级诊疗,建立医疗联合体和医共体,这种新的模式其实就是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大力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提到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赵宁表示,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志愿、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也就是说让基层人员得到职业的发展,得到水平的提高。”赵宁说。(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