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卫生健康委通报四起违法典型案件
一、临澧县贾凤玲诊所瞒报传染病疫情案。临澧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2019年7月4日,贾凤玲诊所医生贾凤玲给患者黄某临床诊断为流感,未进行诊疗登记和疫情报告。该行为违反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临澧县卫生健康局当即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8月9日,临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对贾凤玲诊所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汉寿县洲口镇太平村卫生室开展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案。汉寿县洲口镇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在开展“两非”整治活动时发现,2019年9月5日,汉寿县洲口镇太平村卫生室B超操作员周文波对该镇大西冲村育妇王某某进行了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2019年9月17日,汉寿县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以及《常德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十节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依法给予汉寿县洲口镇太平村卫生室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澧县鹏程诊所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案。澧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澧县鹏程诊所的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中未填写医疗废物名称、种类、重量或数量,且将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针混放在生活垃圾桶内。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澧县卫生健康局当即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6月14日,澧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给予澧县鹏程诊所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来水公司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进行监督抽检,发现氨氮、耗氧量超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2019年5月29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7月26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对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来水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