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二手房网上交易新规!买卖双方要“人脸识别身份确认”
原标题:广州发布二手房网上交易新规!买卖双方要“人脸识别身份确认”
刚刚!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人脸识别身份确认”开始用于二手房网上交易。
通知显示,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翻阅了相关条款,发现最大的变化在于第十条:
自行交易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自助终端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的,进行人脸识别身份确认后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章,并将合同签章页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自行交易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未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确认的,可以在签约服务点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协商拟订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并签章,并将合同签章页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
而2016版的第十条是这样描述的:
自行交易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助终端机或网站办理存量房交易预签合同手续后,7天内须到签约服务点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撤下预签合同手续。
自行交易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到签约服务点进行确认时,应当核实房屋权属情况,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并签章。
附最新版全文:
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和资金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应当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第三条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则。
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当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未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而自行成交的,可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的签约服务点或者网站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
签约服务点是指设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中介协会)的办事点或者愿意为自行交易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提供签约服务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所、商业银行等有关机构。
网站是指阳光家缘网站、中介协会网站,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持全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华侨普通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在线身份确认后自行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