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买二手房,别忘了拿“说明书”
大洋网讯 买电器、买电子产品,甚至买一手房,都有“说明书”,“说明书”不但记录了商品的基本信息,也为购买者使用提供了保障。
那么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如何真正地了解房屋信息,防止卖家或中介隐瞒信息呢?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使用房屋状况说明书的通知》(简称《通知》),这也意味着,在广州买二手房,将有“说明书”。
《通知》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将全面使用《房屋状况说明书》,明晰房屋的相关情况,包括房屋的房屋建筑时间、共有情况、抵押权登记情况等等,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签名确认,使存量房交易信息更清晰、透明和安全,确保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二手房交易全面使用《房屋状况说明书》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知》要求,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广州市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二手房交易的,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制作《房屋状况说明书》。
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了解到,《房屋状况说明书》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由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房源核验信息。包括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性质、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竣工时间、建筑时间、是否存在共有、抵押权登记等关键信息。这部分信息从房地产档案管理部门共享信息中自动提取,确保信息准确、权威。
不过需要注意到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屋的抵押、查封等状况可能发生变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订买卖合同前,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再次核验信息。
第二部分信息由卖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分别填写的房屋基本信息,并明确信息提供方,便于划分责任。包括房产证持有年限、是否唯一物业、租赁情况等12项信息由卖方提供,并对真实性负责。购房者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以上信息进行核实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做尽职调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向交易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中介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等,并对上传的房屋图片进行说明。
除本房屋状况说明书所列内容外,买卖双方如有其它事项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查核的,应另行约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积极协助买卖双方进行查核,并将查核结果制作书面说明。
核实二手房信息无误
中介才能发布房源信息
据记者了解,有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中,存在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情况,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并没有对房屋情况进行核实的案例。为了杜绝类似纠纷,《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卖方出售房屋的委托之前,应当查核卖方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与卖方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并制作《房屋状况说明书》,由卖方签名确认后,才能发布房源信息。
按照《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向买方推介房源时应出示《房屋状况说明书》,买方签名确认。买卖双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再次核实确认《房屋状况说明书》的信息内容。最终,《房屋状况说明书》由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签名确认。
市住建局将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使用《房屋状况说明书》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向交易双方当事人说明房屋状况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依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并将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信用广州网和相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按照《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住建局:
“说明书”将增强房屋交易透明度
促进中介市场诚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