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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拍写真后自杀 家属在其房间意外发现性感内(2)

2019-11-07 09:53栏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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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11月1日17时许,贵阳云岩区委宣传部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回应,已知晓此事,会积极做好调查了解工作。目前,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并成立专项调查组。

  质疑:

  该行为是否涉嫌强制消费

  就小薇和影楼涉嫌经济纠纷一事,市民唐先生质疑:这是否涉嫌强制消费?

  小薇的朋友唐先生向都市新闻记者透露到,10月24日当天,小薇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他后,他也觉得小薇被“套路”了,25日,他便和小薇一起来到影楼准备和对方进行协商。

  “影楼的态度太强硬了。”唐先生说,当时影楼只给小薇两个处理方案:要么付4800元的违约金;要么把未缴纳的1.3万元付清了。除此之外,没有第三套方案。

  更让唐先生不解的是,在协商时,影楼工作人员并没有让步的意思,一直称,签了合同就不能退片,如果单方违约,就必须支付30%的违约金。“这是否涉嫌强制消费?”

  唐先生还说,当时影楼一姓胡的女子还一直反问小薇,“你为什么要签字?”在小薇回答说她之前也拒绝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该女子还不停的再次反问,最后导致小薇情绪有点激动。

  “还有一件事让我不解,合同为什么只有一份?唐先生透露到,他看了小薇和影楼签订的合同,上面竟然没有影楼盖的公章,而且合同只有一份,小薇一份都没有。“按理说,合同应该一式两份,这是否又涉嫌霸王条款呢?”唐先生有很多疑问一直不解。

  市民报料

  被影楼“套路”消费的不少

  除了大家质疑的影楼是否涉嫌强制消费以外,也有市民报料到,他们和小薇的遭遇也一样,明明奔着2000多块的“套餐”去拍照,结果出来莫名其妙的被“套”走了五六千。

  贵阳市民杨女士就是其中一人。

  杨女士说,去年,她在户外看到一家影楼的优惠广告后,也是奔着宣传单上2000余元的“套餐”去的。

  在拍片时,摄影师足足给杨女士拍了100多张照片。

  和小薇一样,在她选片时,工作人员也是一直在旁边夸她,称她的照片拍得多性感、多苗条,不要怪可惜的。

  “在三四个人轰炸下,我败给了对方。”杨女士说,当时看了照片确实觉得都拍得好,再加上大家的一阵“轰炸”,她不知道怎么搞的,最后糊里糊涂答应增加照片,最后结算下来,总的着了七千多。

  杨女士说,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悔,她甚至有点反感这样的推销模式,如果没有人轮番“轰炸”,自己也不会“投降”,为此,她希望任何商家在推销自己的产品时,都应该适可而止,而不应该过度推销,也就是在说,“套路消费”最好少一点。

  和小薇、杨女士一样,“奶妈”蒲女士也一样,本来冲着免费拍照的心接触影楼工作人员,结果最后被“套路消费”5000余元

  蒲女士说,去年自己的宝宝出生时,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夫妻俩,有一家影楼工作人员可以免费帮宝宝拍照,听到免费,夫妻俩也就答应和影楼工作人员接触。

  后来,影楼工作人员给宝宝拍了一组照片,拍完后给蒲女士看,并各种夸,由于自己觉得也可以,当时蒲女士缴纳了3600元。

  在第一次选片时,工作人员又给宝宝拍了第二套,这次,工作人员拍了很多很多照片。

  第二次选片时,一样的“套路”,工作人员说“这张太漂亮了,那张超可爱,如果删了怪可惜的,不停的游说要多选几套。”结果,蒲女士也是经不住对方的“糖衣炮弹”,最后又加了1000多块。

  也就是说,蒲女士本来还以为帮宝宝拍个免费照,最后在影楼工作人员的“套路”下,最后花了5000多块钱。

  事后,都市新闻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这两位女士遭到了影楼的“套路”消费,还有网友透露到,自己不仅被套路,就连照片的底片都无法得到拷贝。

  事实上,按照《贵州省消费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影楼底片全送是必须的。

  其中,《贵州省消费权益保护法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时间等提供服务,并将全部照片、底片、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拍摄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做。

  业内人士:

  影楼“套路消费”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