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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搭建多元化住房供给体系

2019-06-07 22:59栏目:房产

  让新市民“住有所居”,各市租赁住房占年度建设比例将达4%-8%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今年我省将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增加有效供应。到今年底,各市要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供应计划,沈阳市、大连市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达到8%,其他市达到4%以上,让新市民“住有所居”。这是6月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的。

  培育发展和规范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既是对房地产长效机制最大短板的补充,更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坚实保障。2018年,我省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工作,全面完成了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部署的任务,全省租赁住房实际供应5.67万套,完成了年度租赁住房供应计划的176%。

  今年,我省要坚持租购并举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各地要将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在高校及科研院所周边、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商务集聚区,以及交通枢纽地区(含轨交站点周边)等需求集中、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的区域,安排一定规模租赁住房。

  同时,各市要制定配套政策细则,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鼓励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改建后的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形成政府保障性住房包括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包括长租公寓、蓝领公寓、人才公寓、集体宿舍、个人租赁住房等,和普通商品住房并存,多渠道满足中低收入者、城市“新市民”等群体安居乐业需求的多元化住房供给体系。

  此外,要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功能,提供房源信息核验服务。各地要初步建立住房租赁平台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监管服务体系;要加强市场监管,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规范中介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

  今年,我省还将开展《辽宁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立法论证调研工作,并正式启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