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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男子在西安买二手房签了合同没过户 佣金能退吗?

2019-05-15 22:54栏目:房产

  买家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签订三方协议后因买家购房资质问题未能及时过户。目前三方合同已经解除,买家付给中介的佣金能退吗?

  购房者  房子没买成但中介不退佣金

  王先生是咸阳人,他一直想在西安购买一套房子。2017年9月,王先生通过西安馨慧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馨慧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三方签订了《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王先生给馨慧公司支付了28200元佣金,卖家依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因王先生不是西安户籍,也符合非西安户籍购房资质的缴税和社保要求,未能及时完成过户。

  为了买房,王先生于2018年1月将户籍迁到西安,卖家要求因合同延期给其适当的补偿,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去年3月,王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卖家退还定金以、赔偿违约损失以及佣金损失。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卖家未违约。法院一审判决,卖家退还1万元订金,另外驳回王先生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王先生又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维持原判。

  此案审理完毕后,王先生与卖家解除了合同。但王先生认为,他购房没有实际完成,因此馨慧公司应该将佣金退化给他,但他找了馨慧公司很多次,对方均未同意。

  律师  中介促成合同签订就有权收费

  5月15日,华商报记者跟随王先生一起到馨慧公司询问此事。馨慧公司一负责人表示,佣金是公司收取的一种服务费,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也促成了合同的签订,虽然最终交易未能达成,但并非公司所造成的,因此佣金没法退。如果公司有过错,顾客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王先生表示,在签订合同签,他的房产经纪人曾承诺帮他办理买房的资质,但没有办成,他保存了双方的对话录音。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房产经纪人私下对客户做出类似承诺,那就是违规操作。如果顾客掌握相关证据,可向房产经纪人本人和公司追责。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舒表示,佣金能不能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而王先生的合同中有不退还佣金的约定,表示当时三方都认可这一约定。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提到的“促成合同成立”指在中介的协调下买卖双方完成了合同的签订,因此一旦合同签订就意味着合同成立,中介有权收取费用。但如果因中介方面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那中介也需要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