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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支持香港特区修订《逃犯条例》

2019-05-12 09:59栏目:房产

中央支持香港特区修订《逃犯条例》

香港市民“万众同声撑修例”,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

“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九周年研讨会”11日在香港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支持香港特区修订《逃犯条例》,与内地、澳门、台湾的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完善区际司法协助关系,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香港社会各界人士10日宣布成立“保公义撑修例大联盟”,以展示支持修订《逃犯条例》、维护香港法治的主流民意。大联盟宣布,截至当日共有超过22万名香港市民联署支持修例。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29周年,研讨会与会人士围绕“‘一国两制’与大湾区发展”展开讨论。研讨会前,张勇接受媒体提问时表示,支持修订《逃犯条例》基于两点:基本法有依据,现实生活有需要。他说,香港基本法第95条规定,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但直到今天,香港与内地、澳门、台湾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刑事司法协助关系。

针对第二点,张勇说,修例起因是一桩台湾谋杀案。如果不修例,犯罪分子可能会逍遥法外,所以需要尽快完成修例,把犯罪嫌疑人从香港遣返回台湾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审判。他说,每一个真正爱香港的人都不希望以法治社会著称的香港,成为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

香港特区政府4月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以使香港可与尚无长期司法互助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展开个案合作。针对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有关该草案的报告,特区政府发言人本月8日回应表示,特区政府修改相关法例的建议旨在保障守法市民和营商环境免受犯罪行为的威胁。

发言人表示,移交逃犯一直是打击严重犯罪和避免罪犯在其他地方躲避法律制裁的国际通行做法。香港特区的移交逃犯制度参考了联合国制定的指引和范本,在人权保护方面以世界上许多司法管辖区普遍采用的原则为基础。香港特区已与包括美国在内的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移交逃犯的长期协定,也一直按其核心政策目标积极与不同司法管辖区进行商讨,以达成更多长期移交安排,拓宽合作网络。

发言人说,香港特区政府提议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目的是处理两个现实问题:一是2018年初在台湾发生的一起涉及港人的杀人案,涉案疑犯已逃回香港;二是封堵现行刑事事宜协作制度的漏洞,相关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某些情况下令法例无法得到执行。

发言人说,修改相关法例的建议绝不会影响香港特区现行20份长期移交逃犯的协定。就个案移交的请求,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有全权决定处理或不处理。现行法例的所有人权和程序保障在个案移交安排下全部保留。这些保障均参考了联合国的引渡示范条约,符合海外司法互助的通行做法,包括必须符合两地同属犯罪原则、死刑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两审、政治罪行不移交、可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及有上诉及司法复核的权利等。

来自工商、专业、青年等各界别的香港市民4月16日自发成立“万众同声撑修例公义组”,发起“护港安全撑修例大联署”活动,呼吁市民通过网上签名等方式支持特区政府的修例建议。联署活动召集人黄英豪介绍,截至本月10日12时,共有221318名市民参与联署。大联盟的代表当日将与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会面,递交22万市民联署支持修例的数据。

黄英豪表示,“保公义撑修例大联盟”促请特区立法会议员顺应民意,理性审议修例草案内容,如期通过修订的法例,以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公义,让香港不会沦为逃犯的“天堂”。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