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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 被拍卖的房子:“世界长寿之乡”澄迈购房纠纷调查(3)

2019-04-17 05:46栏目:房产

  中国房地产报:据购房人反映,他们曾经到澄迈县不动产中心进行查询,工作人员查询后称该房产没有问题,导致购房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上述房产,该情况是否属实?

  澄迈县房管局:建议向县不动产中心了解。

  中国房地产报:购房人反映,作为开发商“海口潮润实业有限公司”在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间,长达半年多时间进行非法销售房产,当地职能部门是否发现该情况?如果发现,采取了怎样的监管措施?

  澄迈县房管局:海口潮润实业有限公司并非“金马花园”项目开发商,海口潮润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房屋是从“金马花园”项目开发单位海南多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交易受让所得,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属于二手房。接到购房人反映的情况后,我局已将相关情况上报县住建局,并建议对涉嫌违规代理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查处。

  中国房地产报:据了解,目前仍有房产中介机构向外界兜售法院被查封的房产,这属于典型的违法销售行为。贵县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知晓此事?将采取怎样的措施?

  澄迈县房管局:目前除购房人反映的海南皇笑大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违规销售海口潮润实业有限公司名称被法院查封的二手房情况外,我局未接到相关情况的反映。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已查封商品房项目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3日发文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项目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必须在销售大厅醒目位置张贴被法院查封的房源信息并及时将法院查封情况告知购房人。

  中国房地产报:业主反映,至今有部分业主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即不动产权证),但在办证期间他们二次缴纳了税费、维修基金、燃气初装费等费用,该情况是否属实?

  澄迈县房管局:维修基金为购房人依据购房合同自主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存放于财政专户,如购房人二次缴纳了维修基金,请购房人向我局提出退还多缴纳维修基金的申请,我局将对购房人缴纳维修基金情况进行核查,如申请情况属实,我局将依法退还购房人多缴纳的维修基金。

  中国房地产报:针对上述购房人反映的问题,以及业主联名上访的舆情,澄迈县政府是否有相关应对措施,或者协调处置的办法?

  澄迈县房管局:郑奋副县长于2019年4月3日在县人大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议,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引导工作及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并由县法院去函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商请暂缓执行关于金马花园小区信访业主涉及房产的处置,会议还要求海南多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口潮润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皇笑大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并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