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是有分量的

买二手房遇涨价“套路”该咋办(3)

2019-03-14 20:42栏目:房产
TAG: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介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产中介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介科反映,由其调查处理。

>>外省案例

房子涨价卖家反悔 法院判决将涨价部分赔偿给买家

2015年底,苏州市的曹先生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王先生所有的一套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屋,协商确定后,2015年12月7日,曹先生与王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房屋含车库、车位、固定装修、固定厨卫设备,成交总价303万元,并约定王先生应于2016年3月10日注销他项权证。曹先生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但是2016年3月5日,中介电话告知曹先生说王先生房子不卖了,原因是房屋价格上涨到了392万余元。无奈之下,曹先生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016年3月5日,被告通过中介向原告明确表示不再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经原告催促也未能继续履行合同,被告行为属于单方根本违约,原告作为守约方按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故根据鉴定意见,法院判决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王先生退还曹先生购房定金50000元并赔偿损失893382元(3923382元-3030000元)。(记者 马群 杨平)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