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月3日股市开市是权衡各种因素的结果(2)
我会已要求证券公司以短信、终端提示等多种方式持续向投资者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畅通咨询联络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
3、记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很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希望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对此证监会有什么安排吗?
答:疫情发生后,确有许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当前情形下,继续开展期货夜盘交易,一些机构在人员、运维、保障等方面存在困难,希望暂停夜盘交易。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我会决定,自2020年2月3日当晚起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具体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记者: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答: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0.88万亿元,较峰值时下降45%以上,绝大多数融资期限为1至3年,整体履约保障比例约213%;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约1.05万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2.1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80%,50倍以上市盈率股票融资余额占比未超过三分之一,2019年以来全市场日均平仓金额约2000万元。上述业务有一定的安全边际,风险总体可控。
考虑到疫情客观上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造成了暂时性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降低市场影响,拟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前,对于湖北地区融资融券客户,以及因疫情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区融资融券客户,证券公司不主动实施强制平仓;对于其他客户,证券公司应按约定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
对银行和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银保监会也同样作出相应安排。
对于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性,提高相关融资额度,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发股份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5、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对缓解受影响较大企业到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请问证监会有何政策支持措施?
答: 相对全年平均水平而言,交易所债券市场今年一季度公司债券到期和回售压力不大,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2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65只、688亿元,2020年3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212只、2317亿元。但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部分企业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及现金流回款等造成暂时性冲击,企业的正常偿债资金筹集活动也将受到影响,不排除部分企业会遭遇短期的流动性困难,进而导致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为疏解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困难,防范违约风险,降低市场影响,我会将采取相关措施。一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的,我会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发新还旧;另一方面,我会和证券交易所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和市场服务,督促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投资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通过与发行人达成展期安排、调整还本付息周期等方式,帮助发行人度过困难期。
6、记者: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冲击,资本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请问此前正在推进的资本市场改革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我们注意到,境内外市场已经对新型肺炎疫情有所反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疫情对市场的影响是短期的,不会改变中长期走势。
去年,资本市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我们推出的“深改12条”是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考虑的,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旨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內在稳定性。这些改革是根本性、系统性的改革,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会利好整个资本市场,给市场参与各方带来更多机遇。因此,推进改革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而改变。